一坨糖霜

失踪人口

今晚的月色真美。

阿年问我喜欢他什么。努力上进,亦或是自信明朗?是也不是。很多时候我也会问自己这个问题,但终究没什么比较让我满意的答案。也许,我喜欢过的人和我正在喜欢的那些人会告诉我答案。

小时候(也许现在还是),爸爸在我眼里就是标准的崇拜对象。翻看以前的老照片,那时候他还是辛勤的园丁,学生们的毕业照中,他穿着宝蓝色的西装,周围人已然黯淡。可惜的是,他年轻时候的帅气,我一点也没有继承。

他唱歌很好,我五音不全;他画画很好,令哥哥为难的绘画作业总是由爸爸代笔,每次都是优秀;他写字很好看,小时候过年街坊邻居的对联都出自他的手笔,也包括我们小学生的奖状,都是爸爸写的名字。自然,考得好不好,有没有我的奖状,爸爸也会提前知道。

可惜的是,我这个不才的闺女没有遗传到他的这些优点。在我逐渐成长的过程中,他开始走下神坛。爱一个人是因为他吸引我的那些地方。

慢慢长大,我开始有自己的认知。在我逐临崩溃的边缘,我注意到他。他是个偶像,大概也是我唯一追过的偶像。他站在聚光灯下,仿佛一个面临绝望却不服输的吸血鬼。顶着巨大压力,却不知怎么发泄的我,也突然有了灵魂来源。追星也许就是这么简单而痛快的过程。

直到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,他在民众的世界里垮塌了。他像一只过街老鼠,被骂来骂去。但我明白,我喜欢他不是因为外表,而是在那个特殊的时候,他能够带给我的支撑和力量。

也许直到后来我开始在意水哥,我才逐渐意识到,喜欢从来都是一蹴而就的,一个人被另一个人吸引的原因从来都是很简单的。

所谓知识就是力量,这就是我喜欢水哥的真正原因。他厉害,所谓的精英王五万就是他。其实对于水哥,我说不上多喜欢,可能崇拜的感觉会更多一点,也算是我一直设置特别关注的原因。人总是对不了解的知识充满了崇敬与期待,我对于王昱珩大概也是这种似有若无的感觉。

年少时的欢喜来得汹涌澎湃,年少时的遗憾总是会让人记得太久。阿年曾是我年少时的遗憾,是那时候的我藏在心里再不敢提起的过往。也是终有一个机会摆在我面前被我死命抓住再也不撒手,磕磕绊绊也是太多。

你问我为什么喜欢他,也许我说不上来,但是能够让我心心念念的人,我一定不会放过他。也许这就是我和他之间最大的默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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